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专业方向 |
总计划 |
130502 |
视觉传达设计 |
包装设计、信息设计 |
44 |
130503 |
环境设计 |
室内设计、景观设计 |
65 |
130507 |
工艺美术 |
手工艺设计、服装设计、工业品设计 |
189 |
130508 |
数字媒体艺术 |
数字影像与动画、交互设计 |
132 |
三、招生计划
1、2020年我校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在各招生省份均采用省份统考专业成绩录取。
省份 |
预分计划数 |
省份 |
预分计划数 |
河北 |
33 |
湖北 |
35 |
山西 |
20 |
湖南 |
68 |
辽宁 |
10 |
广东 |
24 |
黑龙江 |
12 |
广西 |
8 |
江苏 |
22 |
海南 |
4 |
浙江 |
10 |
陕西 |
10 |
安徽 |
15 |
甘肃 |
8 |
福建 |
25 |
四川 |
15 |
江西 |
30 |
云南 |
8 |
山东 |
17 |
贵州 |
8 |
河南 |
30 |
新疆 |
6 |
内蒙古 |
6 |
重庆 |
6 |
合计 |
430 |
2、我校在各省(市)的最终招生计划及各专业具体计划,将在分省分专业来源计划确定后一并发布,以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招生计划汇编公布为准。
四、录取原则
符合报考条件的进档考生,相关成绩须达到生源省招考主管部门公布的相应我校艺术招考类型所在批次的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及相关要求,我校依据招生计划,按以下原则择优录取。
1、我校艺术类(设计学类)专业不单独组织专业测试,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生源所在省的统考成绩。按照考生的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投档成绩(含优惠分)×30%+专业统考成绩×70%)。综合分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语文成绩高者、数学成绩高者。
2、若生源招考主管部门明确规定相关批次投档考生不适用优惠分的情况下,则考生优惠分不纳入相关分数计算。
3、若考生所在省份对于录取原则有相关规定,则按照考生所在省份相关规定执行。
4、体检限录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五、其他
1、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无英语学习基础者慎重报考。
2、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全面复查,并组织专业课复试,如发现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录取条件,违反招生规定,考试舞弊或专业水平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其入学注册资格。
3、本简章如有与教育部2020年招生政策有不一致之处,以教育部政策为准。
4、本简章由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六、联系方式
长沙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万家丽南路二段960号
邮政编码:410114
咨询电话:0731-85256175
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zs.csust.edu.cn
电子邮箱:cslgzb 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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